隨著智慧型手機跟平板電腦的日漸普及,人們獲取資訊的管道已經逐漸由傳統的報章雜誌、電視廣播,轉移到以網路為主的電腦與手持裝置,過去媒體作為「內容」的經紀人兼通路,享有極大的權利,卻在這個典範移轉的過程中逐漸喪失優勢。
Web 2.0 即是這個「由參與者一起提供內容」的精神所引發的社會運動與產業發展。為了尋找新的生路,各大媒體紛紛針對手持裝置製作了新的內容,基本上可以粗略的分為三大類:
- 行動版網頁:這個其實是開啟裝置上的瀏覽器連結到媒體的行動版網址。這個網頁跟用電腦版的不同,在於重新設計過介面,讓使用者在小螢幕、沒鍵盤的情況下也有良好的閱覽經驗。例子:請用手機打開幾個大型入口網站,跟用電腦打開的網頁比較一下就知道了。
- 提供媒體本身的即時新聞:手機端在技術上其實是該媒體專屬的 RSS 閱讀器,而媒體自己有主機端的內容發佈機制。例子:在 iOS 上,幾乎各大國際媒體,如 BBC, NPR, NewYorkTimes, ABC.... 都有自己的專屬應用程式。
- 純粹為手持裝置打造的新型態內容:手持裝置通常有GPS跟各種感應器(像是 accelerometer),可以用來設計新的介面操作方式。這類的內容目前都比較屬於實驗性質,前陣子過年時發表的 The Daily,天下文化出版的「花博大花現」跟「超越一百」專集,以及潑墨書房的「阿星的吐藍奔潛水遊記」、「River's 543 Vol. 1」與「縱貫線」等等。
在眾家媒體都有自己的 App 之際,多做一個 App,究竟只是為了「輸人不輸陣」的面子問題,為了死馬當活馬醫,還是真的這個應用程式可以為傳統媒體找到轉型的出路?
若單純以「提供新聞」來說,除非媒體所提供的新聞內容是 Yahoo / Google 等大型 aggregator 所沒有的,或是有某種品牌的光環與忠誠度,否則對使用者來說就欠缺了點去安裝這個 App 的動力。以國內的媒體來說,雖然各大報系都提供了 App,但是壹傳媒直接跟他的「動新聞」、「壹電視」做連結,提供了某種程度上「獨家」的內容,才會比較有辦法讓用戶想要去安裝。
至於媒體是不是有辦法透過這個新平台獲利?基本上,靠賣 App 收費賺錢大概是行不通的,日前 Apple 又封鎖了 in-app-purchase 的功能,所以要直接從這個 App 當中獲利,基本上是機會不大。但是另一個角度來看,媒體的「利」其實是在於它的「影響力」,而這個影響力是來自閱聽大眾對其所提供內容的喜愛與信賴程度。由此觀之,製作媒體專屬 App,應該著眼於影響力的擴大,並藉此重新對媒體本身在新時代的定位做一個省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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